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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7 21:25| 发布者:21ccnn| 查看:462| 评论:0|来自:云浮市公安局
为实行“阳光警务”,确保交警部门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执法时公开化、透明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规范执法建设的要求,现将我市新增设及变更的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公告如下:
1、新增设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2、变更的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以上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从公告之日起七天后开始使用。
特此公告!
云浮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13日
在线时间:8:30-17:00
0772-528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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