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关注我们
门户
信息
服务
社区
2017-6-23 14:50| 发布者:21ccnn| 查看:622| 评论:0|来自:新兴县房产管理局
新兴县城镇2017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告
申请对象
1、具有本县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
4、在县城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
申请受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 日止。
申请受理地点
1、符合条件的本县户籍的申请人到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委、居委)申请;
2、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在县城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县房产管理局申请。
在线时间:8:30-17:00
0772-5288688
下载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