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100000元!为更好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兴已制订《新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办法》明确,举报的主要内容有六类: 1、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各种恶势力犯罪和各类“霸头”; 2、专门采用绑架、持枪械、暴力威胁等极端手段替人讨债、“摆事”、“出气”、自行划分地盘强抢工程、“看场子”收取保护费的组织或“公司”; 3、在交通运输行业、建筑市场、批发市场、集市贸易、国土等领域的各类路霸、车霸、市霸、行霸和隐藏在服务行业、娱乐行业的黑恶势力; 4、在农村,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为非作歹的镇霸、村霸; 5、在城郊结合部,流动人员中的帮派黑恶势力; 6、拉帮结伙故意欺压、扰乱企业生产的各类黑恶势力。 举报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 来信请寄新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是527400; 来访请到新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新兴县原公安局一楼); 公开举报奖励电话是110及2963166,110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2963166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接听,随时记录举报情况。 通过公共信息网络,编辑举报内容发送至新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xxshceb@163.com,或微信公众平台:平安新兴发布。 目前,新兴县设立专项举报奖励基金,举报奖励基金的发放,由新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门机关认定的标准,及时兑现举报人奖金,发放举报奖金秘密进行。 《办法》要求,举报人提供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县扫黑除恶办”在30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匿名举报或无法通知的,“县扫黑除恶办”在当地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县扫黑除恶办”领取奖金通知后1个月内,匿名举报人应当在媒体发布领取奖金信息后3个月内,与“县扫黑除恶办”联系并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举报奖励标准 1.提供每起有价值查证属实的涉恶案件线索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 2.提供每起有价值查证属实的涉黑案件线索奖励人民币10000-30000元 3.提供每起被列为全省或全国大案要案查证属实线索奖励人民币50000-100000元 4.提供每起线索并抓获在逃涉黑、涉恶人员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 5.案件线索直接具体,可直接作为办案证据的,加倍奖励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范围有哪些? 13张漫画让您一目了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