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8.27”事件后,我市一网民多次在百度贴吧“昆山吧”、“江苏吧”等平台发表关于“龙哥被反杀事件”的不当言论,在当地网民中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舆情。 经核查 该网民是甘某发(男,22岁,新兴县六祖镇人)。新兴县公安局立即传唤该网民到案接受调查。 经询问,甘某发供述,在江苏昆山发生了“8.27龙哥被反杀事件”后,其为了引起公众的关注,并企图通过网上舆论影响公安机关对事件的准确定性,分别在2018年8月29日、8月30日、8月31日,以“东波二”的网名在百度贴吧的“昆山吧”、“江苏吧”发表不当言论。 相关言论立即成为当地网民的“众矢之的”,纷纷发帖指责、抨击“东波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甘某发迫于压力,自行注销了“东波二”的账号。 9月5日 新兴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甘某发通过网上发表不当言论进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作行政拘留七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