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日10时30分许,事主莫某报警称:其停放在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中路文化中心门前路段的粤Y66xxx小轿车车内物品被盗窃,被盗了一台价值约一万元人民币的手提电脑和两包米。 案发后,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吴钦泉同志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联动现场安保单位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力争第一时间破案并为受害者挽回损失。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报后,启动快速作战机制,通过研判全面筛查、甄别有关可疑人员,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经查,嫌疑男子叫梁某元(男,37岁,罗定素龙街道人),有盗窃前科,配合其作案还有一名女子,系其亲妹妹梁某华(女,34岁,素龙街道人)。研判员结合嫌疑人盗窃得手后的逃离轨迹,断定赃物很大可能仍在嫌疑人家里。 |